保卫科工作职责
  • 时间:2018-05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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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科在主管院长领导下,在后勤管理处宏观统筹管理下,主要负责校园治安保卫及消防、户籍管理等相关工作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
一、负责指导学院各部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,安排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并组织实施。积极开展创建“平安校园”活动

二、负责预防各种治安案件、刑事案件发生工作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,做好学院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;维护校园治安秩序,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。

三、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、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
四、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管理和维护校园监控设施,搞好防盗、防火、防治安灾害事故和防失窃泄密工作。

五、指导和组织学院各部门积极开展创建“平安校园”活动,负责制定全院的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,并进行检查落实。

六、加强对学院各部门和“重点消防”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指导,提出各有关部门安全、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,检查、监督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;发生事故,追查事故原因,提出处理意见;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、维修、保养、管理工作。

七、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;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;办理失物登记和招领管理工作。

八、负责学院教职工和学生集体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办理、管理工作。

九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校园内务工、经商、居住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。

十、领导保安队、护校队工作,严格门卫制度和工作纪律,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,搞好治安防范,充分发挥保安队、护校队在维护校园稳定中的作用。

十一、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完善交通安全标识和设施,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。

十二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