膳食科工作职责
- 时间:2018-05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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膳食科在主管院长领导下,在后勤管理处宏观统筹管理下,主要负责全院教职工、学生的膳食安全及保障供应工作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坚持服务育人的指导思想,管理好学院内各个食堂,为全院师生员工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。
二、认真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以及相关法规,搞好食品安全工作,按照《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》的要求,提高认识、加强防范,切实做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工作,杜绝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的发生。
三、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,加强食堂食品采购、储存、加工等工作环节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原料的存放、食堂内饮用水源的管理,严防食源性疾病和投毒事故。
四、建立建全膳食管理岗位规章制度和责任制,以及考勤、奖惩、会议、培训、考核、评比制度,全面实行工作责任到人、有章可循、违章必究。
五、领导各食堂承包人,检查、督导提高伙食质量,增强服务意识,为全院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价格合理、质量满意的饮食。
六、组织完成各食堂的成本核算和财务核算,负责承包费、水电费的上交工作。
七、认真做好食堂炊管工作人员的培训、体检管理等各项工作,提高卫生防疫意识。
八、负责全院教职工和学生的售饭卡的发放、充值和食堂窗口机、计算机的维护,保证各食堂窗口机和电脑数据采集的正常运行。
九、负责安全生产教育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防范措施,杜绝食物中毒、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十、不断开拓创新,增加服务项目,拓展服务内容,提高服务水平。
十一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