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学生、文明宿舍、文明班级评选办法(试行)
  • 时间:2016-07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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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

文明学生、文明宿舍、文明班级评选办法(试行)

 

第一章 文明班级评选办法

加强校园文明建设,提高大学生文明素质,是大学教育的重要工作。班级是学生学习、生活的最重要集体,文明班级建设是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,为此,学院决定开展文明班级创建活动,为使文明班级评选工作做到科学、规范、特拟定本评选办法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,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由学生处、院团委牵头,各系负责研究、部署、检查、指导全校文明班级评选工作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班级建设

1、全班同学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,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,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;树立爱国主义思想,具备团结统一、爱好和平、勤劳勇敢、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。

2、具备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乐于奉献、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。班级干部认真完成院系交办的各项任务,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活动,办事公正,受同学拥戴。

3、有积极上进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,班级同学团结友爱,凝聚力强。

4、注重打造特色鲜明、内涵丰富、格调高雅,有益于大学生成长的班级文化。

5、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活动、劳动和集会等。

6、班级同学遵守纪律。同学安全意识高,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、维稳工作成绩突出。同学们行为文明,举止得体。

7、积极开展和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,成绩优异。

8、班级教室、宿舍卫生整洁,无损坏公物现象,无乱刻乱涂乱画现象,环境整洁明亮。

9、教室日志记载完整,考核严密,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认真,各项评定工作公平、合理,学年内班级同学无违纪处分。

10、本年度有完整、系统的班级年初工作计划、年终工作总结。

(二)学习风气

1、全班同学专业思想牢固,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。

2、有勤奋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风气,积极开展学习竞赛、经验交流等活动。班级同学遵守学习纪律,上课出勤率95%以上,请假人数在规定范围内,任课教师评价良好。

3、本学年成绩优秀的班级优先考虑。

(三)校园文化活动

1、积极参加学院学生社团举行的各项活动,并取得良好的成绩。

2、积极投身青腾网站建设。

3、积极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,并取得一定的成效。

(四)班级工作

1、班团干部各负其责,团结协作,关心同学,重视班风建设,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
2、定期组织召开班委会、团组织生活会和主题班会,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残疾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及心理健康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

3、一次性缴纳学费及报到注册率在95%以上。

4、在学院教室、宿舍卫生检查中得分较高的班级优先。

(五)有下列情况,当年不得评为文明班级

1、本学年班级学生参与违法组织、打群架、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级。

2、班级宿舍违反规定受到通报批评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参加评选的班级于每年11月底前,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,填写《文明班级申请表》(并附有关材料),于6月中旬将系部审核的材料报学生处汇总审核,将结果上报院党委,最终由院党委决定。

三、表彰与奖励

(一)文明班级由学院授予文明班级荣誉称号,并给与适当的物质奖励。

(二)文明班级具有参加省级先进班级的优先推荐资格。

四、文明班级参加评选需提供以下材料

(一)参加评选的书面报告。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年来班级整体工作情况,班级特色以及做出的突出成绩。

(二)班级的年度工作计划

(三)班级学生干部配备表及完成的主要工作

(四)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计划、教室日志记录统计、活动记载及图片、递交入党申请书名单等。

本办法自201211月实行。

 

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宿舍创建(试行)办法

学生宿舍和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,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。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中发【200416号和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》(教社政【20046号)要求,围绕学院精神文明创建,坚持学生为主体、育人为根本的原则,以打造“文明、健康、和谐”的宿舍环境为出发点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活动主题 

整洁的宿舍  温馨的家

二、活动目的

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,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,调动学生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强化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,努力营造管理科学、秩序优良、团结向上、文明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。

三、活动对象 

全院所有学生宿舍

四、活动时间

四月份、十一月份

五、活动组织领导及实施

(一)学院成立文明宿舍创建办公室

全面负责文明宿舍创建的领导及协调、宣传教育,标准制订、组织评比,文明宿舍验收审核、荣誉称号标牌发放、收回,表彰奖励等工作。

  任:黄泽红

副主任:胡建生、曹伟、宋慧斌、王玉鸿、程静涛、张增红、李彩云、

李培占、魏旭丽

(二)各系成立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组

负责本系文明宿舍创建的实施,做好日常督促、检查和指导工作;对学生宿舍进行达标检查;负责向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办公室申报文明宿舍,全面掌握情况并做好记录等工作。

组长:各系党总支书记。系党总支书记为该系文明宿舍创建的总负责人。

成员:各系班主任、学生干事。在系党总支书记领导下开展创建工作。

(三)公寓管理员职责

公寓管理员对宿舍进行日常管理;做好督促、检查和指导工作,对违规、违纪的学生,要及时记录并上报学生处;负责向系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组反映情况,向学院文明创建办公室报告情况。

(四)学生会公寓部职责

对公寓进行日常思想政治及安全纪律方面的宣传;检查卫生、纪律、破坏公物、私拉电线、夜不归宿等违纪情况;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;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做好文明宿舍档案管理。

六、活动要求与评分标准

文明宿舍评比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,以宿舍为单位考核,综合考察学生宿舍内务卫生、精神风貌、宿舍文化等情况,考核实行百分制。

(一)思想纪律(40分)

辅导员(班主任)进公寓,重视文明宿舍创建活动,宿舍成员遵纪守法,学风优良,和谐相处,互帮互助,参加公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;

宿舍成员尊重管理老师和学生干部,积极配合就寝、卫生、出勤等各项管理,无上课迟到、旷课、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;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及公寓的公益活动,须在验收时提供复印证件等。

(二)内务水平(40分)

1、床铺整洁,被子叠放整齐、规范;书桌上物品摆放整齐;生活用品摆放整齐;室内无异味,地面干净,无垃圾堆放现象;墙壁、门、窗户等干净无灰尘。

     (三)设计效果(20分)

寝室整体设计能体现健康活泼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能展现寝室的个性风格,能突出寝室的特色;字画、工艺品、海报、标语等与寝室整体协调,健康向上,色彩搭配和谐。

七、自查与评比验收

(一)自查与申报       

系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组组织本系全体宿舍进行自查,准备申报材料,申请分为合格、达标、文明三类。由班主任、系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组签署意见后以班级为单位于四月份(十一月份)第十五个工作日内交学生会公寓部。

(二)达标检查

文明宿舍创建办公室组成评审小组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验收检查。成员由创建办公室成员、学院爱卫会、公寓管理员、学生会公寓部、宿舍长组成,其中,宿舍长每层2人。可采用楼层之间或各公寓楼之间交叉评审方式进行。验收检查占评审总成绩的40%

公寓管理员与学生会公寓部对学生公寓进行日常检查,对检查结果要逐日登记,日常检查占评审总成绩的60%

每学年三、四月份检查结果作为四月份评审依据;十、十一月份检查结果作为十一月份评审依据。

文明宿舍创建办公室提出达标评审意见,并反馈给系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组。

(三)验收

学院文明宿舍办公室根据验收审核意见进行审批,在全院公示并授予文明宿舍荣誉。

八、奖惩办法

(一)奖项设置

1、文明宿舍评比每学年四月份、十一月份评比、表彰,产生不同档次。评分在60分—70分为合格宿舍;71分—85分为达标宿舍;86分—95分为文明宿舍。60分以下为不合格宿舍。

2、首次评比可以越级,之后须“逐级”创建。

3、合格宿舍、达标宿舍不予奖励;不合格宿舍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。“文明宿舍”创建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参考条件,同时,也是学生学期鉴定、毕业鉴定及推荐就业的参考条件。

4 、对获得“文明宿舍”称号的宿舍成员给予全院通报表彰,授予“文明宿舍”标牌,并给予物质奖励;对系、班主任、公寓管理员给予相应的奖励。

()学生奖励

1、对获得“文明宿舍”称号的宿舍成员给予全院通报表彰,授予“文明宿舍”标牌,并给予每人10元∕次;该寝室长在上述基础上加10元∕次,并授予“优秀舍长”;“文明宿舍”的每位成员每人加分1分。加分计入学生综合测评。

2、不合格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,在班分中产生。

(三)班主任

四月、十一月的评比结果纳入班主任考核体系。班主任所带班级内每加1分班主任奖励2元,每扣1分班主任扣2元。

(四)公寓有关人员奖励

评比活动中,有50%及以上宿舍评为文明宿舍及达标宿舍且无责任性事故的管理员奖励300元。楼长(楼长目前可由学生会公寓部或学生宿舍舍长兼任,每一层1名楼长)奖励100元。

(五)系奖励

每学期末,根据文明宿舍比例对系进行奖励,增加下学期系学生管理经费。文明宿舍达到50%及以上的,系学生管理经费(文明宿舍学生人数)每生2/学期。

 九、文明宿舍的管理

各系对文明宿舍进行日常管理,每周检查两次;学生处、公寓管理员、学生会公寓部等部门对宿舍进行常规内务检查,如文明宿舍不符合相应等次标准的,给予整改机会,三次检查不符合相应等次标准的,取消其文明宿舍荣誉,取消授予“文明宿舍”标牌,下降为合格宿舍。降低等级或撤销等级。

 

 

 

第三章 文明学生评选办法

为提高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,规范学生行为,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现将此项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:每年9次年6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思想健康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。胸怀坦荡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。政治立场稳定,未参加任何违纪活动,爱国、爱校、爱集体。

(二)勤奋学习,自强不息。刻苦钻研,积极实践,珍惜时间,学业有成。

(三)遵纪守法,弘扬正气。遵守法律法规,校规校纪,公道正派,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。

(四)诚实守信,严于律己。履行践约,知行统一;不作弊,不剽窃;自尊自爱,自身自律;文明使用互联网;自觉抵制黄、赌、毒等不良诱惑。

(五)明礼修身,团结友爱。弘扬传统美德,遵守社会公德,男女交往文明;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,热心公益;尊敬师长,友爱同学,团结合作;仪表整洁,待人礼貌;豁达宽容,积极向上。

(六)勤俭节约,艰苦奋斗。热爱劳动,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;生活俭朴,杜绝浪费;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。

(七)强健体魄,热爱生活。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提高身体素质,保持心理健康;增强安全意识,防止意外事故。

三、有以下情况,可作一票否决,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学生。

(一)衣冠不整、语言粗俗、不尊敬师长者。

(二)经常无故迟到、旷课,夜不归宿、翻越围墙者。

(三)伪造假条、考试作弊者。

(四)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在重大活动中表现不良者。

(五)公共场所吸烟者。

(六)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者。

(七)破坏公私财物、偷盗、敲诈勒索者。

(八)受到纪律处分者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由学生本人对照文明学生条件,于每年9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《文明学生评选申请表》,次年6月前由班级全体同学评议,班主任签注意见予以确认评出文明学生报系总支。

五、表彰

(一)文明学生由学院授予“文明学生”荣誉称号。

(二)文明学生方有资格参加各种奖贷助勤、学院年度评优评先、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及专升本各项评定工作。

本办法自201211月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