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时间:2016-07-11
- 点击:58
- 来源:[db:来源]
1、学院会议的主要形式有党委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、院务会议、中层干部会议、教职工大会以及各类专题会议。
2、党委会议在学院党员(代表)大会闭会期间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。党委会议事内容和规则按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《党委会议制度》执行。党委会的召开由党委书记或由党委书记委托一名副书记组织和主持,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,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。
党委会议题由学院职能部门以议题报告单的形式提出,报送会议主持人审定。凡涉及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需提交党委会决定的,应事先由院务会酝酿研究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或方案。
3、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政领导交换意见、互通情况、协调工作、共同磋商学院重要问题的会议。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,由党委书记或院长召集和主持,议事内容按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《党政联席会议制度》执行。议题由党委书记或院长提出,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也可向书记、院长提出需要研究的问题和事项。
4、院务会议是研究决定行政日常工作,处理院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,研究落实党委会决议,酝酿并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行政工作中的有关工作方案。院务会议议事内容和规则按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《院务会议制度》执行。院务会议由院长或由院长委托一名副院长组织和主持,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,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列席会议;会议议题由学院职能部门以议题报告单的形式提出,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送会议主持人审定。
5、学院办公室承办党委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、院务会议的会务工作,负责会议议题的征集和拟定,提交会议主持人审定,以会议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参会人员;学院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,做好会议记录,督查、协调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。
6、党委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、院务会议议定事项应以正式印发的会议纪要为准,党委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,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和院长联合签发,院务会议纪要由院长签发;如需认真落实或需向社会公布的,还应以文件形式按规定程序审签后颁发。
7、拟提交党委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、院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及相关材料,相关处室一般需在会前3个工作日报送学院办公室备案,由学院办公室提前发送与会人员审阅材料;经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,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和执行,维护决策和决议的严肃性。
8、中层干部会议和教职工大会由党委书记和院长研究确定后召开。各类专题会议一般指党建工作会议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、教学工作会议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等,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;党务工作例会、教学科研例会、学生工作例会、后勤工作例会,以及部门工作会议,由分管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。
9、坚持会议从简、高效原则,做好会前准备、提高会议质量,尽量缩短会议时间,精简会议人员,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,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。各类会议召开时间由学院办公室统筹协调。
10、与会人员应严守会议纪律,端正会风,严格会议请假制度,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,不得缺席或擅自委托他人顶替参会,不得泄露会议研究讨论的过程和涉密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