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通知
- 时间:2016-1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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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部处室:
现将我院2016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和对象
申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,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、中专院校毕业生(含研究生);
(二)所学专业符合现从事岗位专业要求;
(三)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学历,见习期满,由所在部门对其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。
二、需提交的材料
(一)个人申请(需有本人签字);
(二)最高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件;
(三)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(如教师资
格证书等);
(四)加盖相应公章的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一式三份,要求正反面打印手写,三份表格内容均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。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可从学院网站下载。
三、时间安排
请申报人于2016年11月9日—2016年11月11日将材料交至人事处。
人事处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