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评比验收细则基本指标
  • 时间:2016-07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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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[db:来源]

考评项目

考评指标

标准分值

考评内容

评分标准

任务分解

考评

方法

自评

得分

考评

得分

10

5

1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,心系群众,服务师生,谋事创业,团结进取,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;

2、中心组学习制度、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,严格落实,记录完善,资料完整;

3、领导班子勤政廉洁,作风民主,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。

12项各2分,第31分。

1项:班子不团结不得分。成绩不突出扣

     0.20.5分。

2项:资料不完整扣0.5分。

3项: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群众投票较好以上不达

   90﹪的不得分。

120119月以来学院所获省部级奖励证书、牌匾(院办);

220142015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、廉政建设工作总结、勤政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责任书、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及总结、领导述廉述职报告(组织部)

3、中心组学习制度、材料、学习记录(宣传部)

4、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,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及党委会、院务会记录、有关文件(党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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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1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团组织健全,按照规定设有专门工作人员;

2、各群团组织根据自身职能,每年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每项各1分。

1项:无专门工作人员扣0.5分。

2项:无相应活动扣0.5分。

1、 工会、妇联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一览表(工会)

2、 工会、妇联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(工会)

3、 院团委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一览表(团委)

4、 院团委20142015年工作计划、总结(团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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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1、建立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各部门、各学院主要领导参与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齐抓共管领导体制;

2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,专门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;

3、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。

每项各1分。

1项:无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扣0.5分,

  参与部门不全的扣0.5分。

2项: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会议少一次扣0.5   分。

3项:无专门部门扣0.5分。

1、文明创建领导组及办公室文件(宣传部)

2、领导班子研究创建工作记录(党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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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材料

考评项目

考评指标

标准分值

考评内容

评分标准

任务分解

考评方法

自评得分

考评

得分

14

6

1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目标机制完善,有中长期目标规划,有年度计划和总结,档案资料完善;

2、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,创建工作有部署、有标准、有评比、有表彰;

3、投入机制有保障,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专项经费;

每项各2分。

1项:缺少计划扣0.5分,缺少总结扣0.5分。

2项:缺一项扣0.5分。

3项:无专项经费不得分。

1、 文明创建规划,文明创建年度计划、总结,创建机制、标准、评比、表彰。(宣传部)

2、 “三个文明”创建文件、20142015年度创建工作总结、评比、表彰情况(学生处、各系党总支)

3、 精神文明创建经费使用情况(财务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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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材料

8

1、定期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部署,推出富有特色的创建经验和做法;

2、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舆论宣传,利用校报、校刊、广播电视、橱窗、校园网络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重点宣传;

3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结对帮扶共建活动,成效显著,受到好评和表彰;积极参与驻地争创文明城市、文明社区活动;

4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覆盖面广,师生参与率达

   90﹪。

每项各2分。

1项:无活动扣1分,无特色扣1分。

2项:未作宣传不得分,宣传较少酌情

0.21分。

3项:没有帮扶的扣1分,没有参与驻地争创文明城市、文明社区活动扣1分。

4项:覆盖面较小的酌情扣1-2分。

1、开展创建活动的计划、记录、总结(各部门)

2、创建活动中利用会议、校园网、广播、橱窗的宣传资料(宣传部、团委)

3、与新农村结对子资料、记录(各部门)

4、“三个文明”活动开展的文件、活动记录资料(学生处、团委、各系党总支)

5、积极参与驻地争创文明城市、文明社区活动;(各部门)

   (第3项、第5项为省文明委今年新增考评条目,如参加了此类活动,可报专门材料)

听汇报

问卷调查